2010年7月17日 星期六

遇見踢踏







昨天因為某個機緣,我到舞工廠舞團(在中正高中對面,捷運明德站步行可至)的排練室參觀了美式踢踏舞的介紹及表演。當然,在昨天以前,我對踢踏舞幾乎稱不上一知半解,直接說毫無概念比較恰當,但是舞團的人很好玩,他們一邊表演,一邊說故事介紹踢踏舞的前世今生(沒那麼誇張啦),看完了以後真的覺得既震撼又興奮,一方面是踢踏舞表演真的是很好看的一種表演形式(假如你和我一樣有看雲門看到睡著的困擾,我跟你保證看踢踏舞一定睡不著,因為太吵了),另一方面是因為,我發現踢踏舞與爵士樂根本是絕配啊!昨天看著踢踏舞表演時,一首首熟悉的爵士曲目一直播放出來,我聽著歌跟著哼唱、兩隻腳也跟著不停跳舞,看了果然會想要跟著跳,這真的是很新奇的體驗。
聽著舞團團長的解說,不可置信地發現,踢踏舞所經歷的遭遇,與爵士樂非常相似,真的是用同父異母兄弟形容也不為過(對我沒有使用雙胞胎兄弟,因為畢竟兩者生產與消費的形式不同,大眾文化研究首重生產與消費,不可不慎啊不可不慎…)(認真魔人又上身)。驚奇之餘寫下今天的心得整理,望我輩爵士愛好者有機會真的可以去看看踢踏舞表演啊!或者你要去學也可以,舞團的人一直強調即便有肢體協調障礙的人也能輕鬆上手(應該去出一本「第一次跳踢踏就上手」)。




~Roots~
其一 草根

爵士樂的起源,不論是藍調、福音(gospel)還是西非巫毒音樂,都是來自美國南方廣大黑奴階級的暗自呻吟,他們沒有自由、沒有明天,只有不人道的對待、回不去的故鄉,跟飽受壓抑的情緒,唯有採收棉花時哼唱的音樂,能夠稍微抒解抑鬱的心情,回顧爵士的草根,便是一頁慘烈的奴役史與無垠的鄉愁,在身體與生命都被禁錮的地獄中,只有音樂、能夠解放被禁錮的靈魂,爵士樂之所以動人,只因那是靈魂深處對自由的渴望與吶喊。
聽團長的解說,驚訝地發現踢踏舞的起源也與心靈解放如此緊密相連;在踢踏舞的故鄉愛爾蘭,農奴們被禁止歡聚娛樂,當他們想翩翩起舞,只能任腳步隨音樂起舞,上半身卻必須僵直不動,以免被當權者的監視眼線所發現。在高壓剝削的社會中,在鷹犬的眼皮下偷偷起舞,成了被壓迫者的暫時逃逸,以及享受私下反抗的精神解放;那不是卑微的喘息,那是身體勞役精神狂歡的陽奉陰違對策,高明的脫逃術。

~Birth~
其二 發生

爵士樂無疑是歐洲和非洲兩種文化傳統交互撞擊在美洲大陸上的混種文化瑰寶,它從歐洲的血統裡繼承了調性樂理與管樂編制,從非洲的根源裡遺傳了自由奔放的節奏與藍調音符。歷史必然或是陰錯陽差,爵士樂樹立了獨一無二的旗幟,它再也不是歐洲與非洲親戚的複製品,它,是在美國誕生的新樂種。
踢踏舞隨著移民的腳步,在自由女神的裙擺下踏進美國本土,有別於愛爾蘭踢踏的整齊畫一、英國踢踏的拘謹優雅,美式踢踏走出了自己獨一無二的風格,強調舞者自由即興的肢體律動,即便在團體舞步中也能表現出個別的特色差異,一種個性鮮明的表演風格,讓踢踏就這麼踏出英倫三島,踏出了不羈的美式精神。





~Swing~
其三 燦爛

爵士樂的形成與美國在二十世紀初的大眾消費文化有極其重要的關連,在歌舞昇平的年代裡,年輕人迫不及待地擠進夜總會與俱樂部聽大樂團演奏最流行的搖擺樂,幾杯小酒、眼神調情,激情的主奏小喇叭吹出煽情至極的快速solo,將氣氛炒熱到最高點。
搖擺是爵士樂的深層靈魂,艾拉‧費茲傑羅(Ella Fitzgerald)唱著:「帕格尼尼先生,請演奏我的狂想曲,若你不能演奏,你必須要搖擺(原曲:"(If You Can't Sing It) You'll Have to Swing It (Mr. Paganini)" )」。搖擺的年代裡,忘掉禁酒令、忘掉大蕭條,踢踏舞步正在流行,踢踏風潮席捲全美。

~Beats~
其四 節奏

搖擺的關鍵,是節奏。不均衡的切分音,讓踏著節奏的腳步,點、踏、頓、滑,如此自然,踢踏了起來。切分音的特色強調於後半拍(up beats),這讓踢踏舞者的腳步更形奔放,小喇叭的solo越吹越快,踢踏舞者的腳步輕快如飛,快速踏著一秒鐘不知幾下的快速節奏,創作出各式生猛有力的節奏表演。
踢踏舞表演因此可以視為一種樂器演奏,差別只是一般的樂器用手彈、用嘴吹,而踢踏舞是以腳穿著鐵片鞋敲擊地板,一種純粹用腳演奏的打擊樂。節奏的世界千變萬化,而這一切都與腳步的自然律動息息相關,我們可以說,只要能夠用腳感受節奏的律動,人人都可以是踢踏舞者、人人都是演奏家。





~Jam~
其五 即興

除了節奏,爵士樂的另一個靈魂就是即興。即興表演對於爵士樂手來說根本是家常便飯,不論是在俱樂部的舞台、還是酒足飯飽的飯桌邊,鼓手先下節奏,貝斯起個根音,鍵盤手定了基本和絃調式的走法,所有的樂手就輪番上來jam一下,小喇叭、薩克斯風,有時加上長號,樂手的靈感彼此交互激盪,不同的樂器你來我往像是跳著探戈,許多偉大的作品就此產生,成為不朽傑作。
美式踢踏的最大特色,也是即興,雖然表演通常有既定的節奏,但是它仍然容許舞者有非常大的自由以自己的方式演繹節奏,或者創造全新的節奏;它甚至可以像是街舞的battle,在兩個舞者的相互較勁與接力中,許多意想不到的節奏與舞步就這樣jam出來,誰料想得到這會不會是另一個流傳後世的偉大作品呢?

~Fusion~
其六 融合

五零與六零年代,搖滾樂席捲年輕一代的心,在主流音樂市場攻城掠地,六零年代末期,爵士樂幾乎退出流行樂市場,但爵士樂自由的精神並沒有中斷,爵士樂轉而與搖滾、靈魂、放克、節奏藍調及電子樂等等樂種融合,這樣廣納百川的結果,使得爵士樂不但沒有從音樂市場上消失,反而以更多元包容的型態,繼續叱吒樂壇數十年,更使得爵士樂的各種徒子徒孫,以百花齊放的姿態,在各個不同的音樂領域裡持續產生創世傑作。
美式踢踏也是如此,它並不侷限於單一的音樂,而是廣泛與搖滾樂、電子樂等多元樂種合作,甚至在視覺表現上,加入了劇場效果,戲劇表演形式,甚至與抽象的現代舞結合,這種跨界藝術的融合,也說明美式踢踏表演不設限、不故步自封的特質,下一次若你看到踢踏舞結合前衛藝術創作,或是結合互動科技裝置,甚至是與一整個交響樂團合作,你都不必太驚訝。

~Localization~
其七 在地

爵士樂風行一世紀,在後期的變化中,爵士樂逐漸地全球化,被世界各國的樂迷所喜愛,之後步入「再在地化」的階段,各國的樂手開始將傳統音樂加入爵士的精神,而成為在地爵士樂。不論是用西塔琴演奏的印度爵士樂、結合甘美朗傳統樂器的印尼爵士,或是以琵琶演奏的越南爵士,還有以中東傳統樂器演奏的摩洛哥爵士,世界各地的在地爵士樂,與在美國誕生的傳統爵士樂分庭抗禮,在全球爵士大家庭中,呈現出枝繁葉茂的新氣象。
美式踢踏在節奏聲中踏入不同的國家,當不同國家的舞者在世界大會相遇時,他們都在思索,該怎麼作能夠讓我們國家的踢踏舞更有特色,並開始嘗試在踢踏中加入自己的傳統文化,於是踢踏文化也正式經歷在地化的過程。踢踏舞因此不再是美國的專利,誰說踢踏不能很東方!來自日本的踢踏舞者加入了日本的傳統音樂元素,演歌或是祭典舞踏,成為踢踏的新朋友。台灣的舞者更是將原住民的音樂舞蹈加入,我們才發現原來原住民音樂節奏與踢踏舞這麼地合。在世界的其他角落,也許印度踢踏、中東踢踏與非洲踢踏正在誕生中呢!


從來不曾發現踢踏舞與爵士樂如此相仿,他們有著相似的身世、承繼相同的命運,同樣激盪著自由不羈的靈魂。踢踏,是用腳演奏的爵士;而爵士,是用音符妝點的踢踏,兩者如此契合。喜歡爵士樂的你,有空的話去看場踢踏舞表演吧!順便宣傳一下,8/20~8/29是台北踢踏節,在自己住的城市裡面就有踢踏舞表演,真的是一件很夢幻的事呢!

2009年4月1日 星期三

長達十三年的美麗的誤會

不曾存在的「挪威的森林」   /朱錦華

 相信很多人都曾經走進過《挪威的森林》。無論是「披頭四」或伍佰的歌曲,村上春樹的半自傳性小說、還是台大誠品樓上的咖啡廳。然而,很多人卻不知道,這座森林根本沒有存在過。一切都是誤會一場。或者說,誤譯一場。
 眾所周知,《挪威的森林》這個令人心曠神怡的詞彙 ,源自「披頭四」1965年專輯《橡皮靈魂》裡,那首甜美的歌曲Norwegian Wood。它是最早使用印度西塔琴伴奏的西方流行歌曲之一。跟拉維香卡學琴的喬治哈里森,在曲子裡首度展現了他的西塔琴藝。
 歌詞主要出自約翰藍儂之手。開首是這樣的:I once had a girl(我曾經擁有一個女孩)Or should I say she once had me(或者說,是他擁有我)She showed me her room(她讓我參觀她的房間)Isn't it good, Norwegian wood(很棒吧,挪威木做的呢)。
 最後一段則是這樣:And when I awoke, I was alone(當我醒來,唯我一個)This bird has flown(「鳥兒」已飛走)So I lit a fire(於是我放把火,把它燒掉)Isn't it good,Norwegian wood(很棒吧,挪威木做的呢)。
 據藍儂表示,這是一首描繪「出軌」情境的歌曲。共同寫詞的保羅麥卡尼則透露,所謂「挪威木」,指的是松木,那是一種很便宜的木材。也是對住在那種房子的女孩的一種暗喻。
 由此可知,《挪威的森林》出於誤譯。Norwegian wood應是指用挪威木材裝潢的房子,或是用挪威木材所做的傢俱。英語中,森林一詞多半用複數的woods,很少用單數的wood。
 然而台灣、大陸、甚至日本都有志一同,把它譯成《挪威的森林》。村上春樹或許是尊重約定俗成,把它用作自己那本描述日本「披頭一代」的小說書名。之後,沿襲用這個詞彙者,族繁不及備載,無法收拾。
 為什麼會誤譯呢?我想最主要的原因,是譯者不求甚解;或者程度不夠好,把wood跟woods混為一談。再者,譯成「挪威木」或是「挪威的木頭」,的確讓人覺得很彆扭。何況,歌詞中還提到this bird(鳥兒),自然而然,更容易讓譯者聯想到令人充滿憧憬的「挪威的森林」上頭去了。其實,這裡的bird是俚語,意指「正妹」。
 英語中有killjoy(殺死樂趣)一詞,跟中文「煞風景」同義。把《挪威的森林》還原成「挪威的木頭」,的確很煞風景。它的情形比《麥田捕手》還原成《麥田守望者》,情況要嚴重得多(因為有太多叫《挪威的森林》的東西了)。何況,大多數人都覺得,就算是錯,它也錯得很美麗。
 好吧,就算大家都愛這個錯,也應該知道它的真正意思。再者,譯者應知所警惕:美麗的語言往往是有陷阱的。如果信雅達不可得兼,必須發揮聯想的話,起碼也應該在附注中讓讀者知道真正的原意吧! 
2006/05/01 民生報

THE LAST WORD (PROBABLY) ON "AMERICAN PIE"

"...long ago I realized that songwriters should make their statements and move on, maintaining a dignified silence."

--Don McLean,

出發之前

我喜歡火車站終端

誰發明的

訂約就是要毀的

訴說也是歷史

方法學沒有學好



你其實對我很好

我被提醒

自己被觀察

我就中斷了

想法被寫就死了



年輕但老

但有跡可尋

好像走路追火車

無法分心來專心



我喜歡火車站終端

也許是毀約吧

我在貪心什麼

是謂文藝青年

文藝青年也者

初謂無病呻吟

呻吟行之有年

病態萌生

即謂呻吟有病

呻吟日復

而病態復劇

可謂病入膏肓

則呻吟之態衰疲

乃謂有病無聲

此乃文藝青年之末期

或謂非文藝非青年

而為廢業中年也者

此乃物極必反、極盛而衰之道也

無聲

亦可做緘默

謂其形也微、其意也妙

渺渺然無可憑附攫取也

猶柏拉圖言之

夫知者如話語邈遠

但言之則消逝無形

書之則知已死

妄言讀書而求知

無異緣木求魚耳

成語乃筆者所加

柏拉圖之中文造詣斷若未及至此也


是為本傳之引言也

2009年3月21日 星期六

黑魔法的逆襲

到了舞會的當晚,後母和兩個姊姊搭上馬車盛裝去參加王宮舞會,灰姑娘在母親的墳前哭泣了起來。

「我也好希望可以盛裝去參加王宮舞會(老娘已經做牛做馬十幾年了,要翻身全靠這一次了),可是我連一件像樣的衣服都沒有!!嗚~~(招喚咒語)」

「灰姑娘,我是神仙教母,我可以幫你實現願望,讓你可以盛裝出席舞會(釣到王子一舉翻身),但是,你要先去找三樣東西。」

「三樣東西?」

「沒錯,你要去找一個南瓜、兩隻老鼠、一隻蜥蜴。」

「(死老太婆你發神經啊!!)這些東西東很可怕耶!」

「(你他媽有沒有搞清楚你自己的立場)你想要去參加舞會吧?想要你就得先去準備啊!(還囉嗦甚麼)」

「可是,為什麼人家白雪公主唱唱歌就有小鳥跟小花鹿圍繞、人魚公主有貝殼與珊瑚相伴,我居然落得跟老鼠、蜥蜴為伍?」

「傻女孩,因為你不是真正的公主,你是家道中落的沒落貴族後代,是每天打掃爐灶廁所殺雞殺狗的灰姑娘,你的好朋友就是老鼠蜥蜴,你是黑魔法選中的女孩啊!」

「可是我想要像其他的公主一樣被可愛的小動物圍繞...」

「傻瓜,你不是公主。你沒有合法化的權利,教會不會眷顧你,王室不會搭理你。可是,我老太婆告訴你好了,underground有underground的作法!」

「甚麼意思??」

「魔法與咒語乃是我日耳曼與塞爾特文明與大自然一切元素之精靈訂立契約的召喚語言,直到羅馬帝國的鐵騎將猶太神秘傳統與一元教強行施加在我條頓民族之上,我們表面上服從了羅馬教廷的統治與教化,實際上每天都將魔法與咒術傳統偷渡在日常生活之中。」

「哇,這麼神,你唬我啊?」

「我可沒唬你,我們對大地精靈的崇拜、還有希臘羅馬人對奧林帕斯眾神的崇拜,都悄悄融進基督教的象徵、聖物當中,這樣既可保命亦可維持信仰。」

「聽起來蠻有幾分道理。」

「但是我們終究有難以與基督教一元教義相符合的部分,這些就被打為異端,一千多年來始終受到教會的通緝、逮捕、審判與獵殺,我們的組織上百年來失去了眾多姊妹,目前的殘黨都要裝瘋賣傻,在都市邊緣的墳場、森林、沼澤地求生,好比我現在站在你老娘墳前一樣。」

「所以你不是神仙教母?」

「教你老母!我是奧汀的女兒、索爾的姊妹、大地精靈的召喚者、矮人與精靈族的盟友,我絕不受基督教的荼毒!」

「好啦!隨便你,那你要怎麼幫我?」

「我說過了,underground有underground的做法,你是黑暗的女兒,去找黑魔法的好材料,萬聖節的好夥伴,去拿南瓜!!」

「好,這些拿來以後,你要怎麼辦?」

「那還用說嗎?南瓜變成大馬車、老鼠變良駒、蜥蜴變車伕,看老巫婆我用最黑魔法的材料顛覆這些上帝子民的奢華生活。」

「這些好解決啦,可是我...」

「你怎樣?」

「你也知道,我被叫灰姑娘,就是人胎哥、長得又抱歉、頭髮一翻還有蒼蠅飛出來耶~~」

「這小問題,你要迷倒男人是吧,黑魔法有成千上萬的媚藥可以解決問題。」

「可是我比較貪心一點,不,應該說老娘豁出去了,我不想再繼續待在這個家做牛做馬了,我要翻身,唯一的機會就是當上王子妃,今天的舞會是女人的決勝點你知道嗎?我非贏不可!!我有不能不贏的壓力!!」

「那我再教你一招高招的。」

「喔~?緊講!!」

「老巫婆我今天真的要放大絕了,我傳授你兩招無上心法,這兩招乃老太婆我縱橫情場五十載百戰百勝之無雙大絕,第一招叫做『三寸金蓮戀足癖』、第二招叫做『看的到吃不到』。」

「喔!I got it!你要建立消費者心中的品牌形象與購買意願還不夠,還要下猛藥,讓消費者死心蹋地、只此一家、排隊五天終不悔、誓死奪得LV歸是也!」

「小姑娘悟性真高,真乃我黑魔法之傳人也。」

「小妮子我從前輩的心法擬出一套戰術,第一曰艷驚四座、第二曰欲拒還迎、第三曰家教甚嚴、第四曰不告而別、第五約徒留三寸金蓮請問芳名。」

「太絕了!這幾招包管王子精蟲上腦、非你莫屬了!」

「太好了,多謝前輩大恩大德如再造之恩,他日飛上枝頭、雀屏中選,必定結草銜環以報。」

「簡單,你只要運用權力將王室疏遠教會,寬容異端,鼓勵出版,質疑權威,成立大學,獎勵工商。在王室內廷成立黑魔法祕密結社,則我組織光復江山指日可待。」

「Deal!!我現在就去摘南瓜、抓老鼠、逮蜥蜴,去去就來!」

後面,就是你聽過的版本了。

2008年12月28日 星期日

首都博物館群大計畫

全世界最偉大的博物館首都有兩個,第一是倫敦、第二是華盛頓、還有一個候補叫柏林。

倫敦是全世界最多博物館國家的首都,在倫敦市有大大小小的各種博物館達數百座,加上世界五大博物館之元老大英博物館坐鎮領導,博物館之都當之無愧。


而相較於倫敦的博物館多元錯綜,華盛頓的smithsonian博物館群則呈現系統式博物館家族的特色,尤其是大多數的博物館群就坐落在國會大廈所在的林蔭大道上,呈現出二十世紀第一強國首都的大器:首都最重要的軸線,最重要的空間留給博物館。



柏林雖然沒有數量眾多如倫敦、家族事業如華盛頓,但有一個獨一無二的博物館島,而且在布蘭登堡門出口的菩提樹大道上,也已經顯示出一個泱泱大國的氣度。


再如維也納,在城牆拆除後興建的環城大道,其上新建的建築如歌劇院、大學、市鎮廳等等現代化機構象徵,也不忘留給博物館一個特區(MQ: Museums Quartier)。


在首都的重要核心或軸線,設置重要的國家博物館,顯現出這個國家是否具有遠見、氣度以及文化基底。想想羅浮宮在巴黎的位置、埃米塔吉博物館在聖彼得堡(彼得大帝時期首都)的位置,就能窺見這個國家從擘畫者到一般市民的文化素養與人文底蘊。

我們的首都一直就是屬於第三世界軍政國家的那種,總統府前面的空間是停車場,平時除了閱兵不准集會滋事。曾經有一位反對黨市長破天荒提出[空間解嚴],在總統府前面辦舞會,後來當上總統煞有其事舉辦府前廣場競圖,然後,一切歸於虛無。我們終於認識絕對的權力帶來絕對的腐敗,民粹首領靠解放空間握得實權後第一件事就是再封建、再戒嚴。


所以直到2008年、解嚴二十年後的現代,總統府前仍是一片肅殺與管制,在這個人人都可以對總統嗆聲的時代,領導人仍然不願意,將國家的核心空間,還給人民、使之屬於人民。




前幾天聽了郝廣才的演講,精彩之餘有一個點子在我腦海始終盤旋不去、發酵擴大。

郝廣才提到,如果他是總統,他會做一件事,就是將台北市城中區十多座日治時代建築,全部變成博物館!!

他的想法讓我非常贊同,這些古老而美麗的建築,因為量體不大、建築設備無法更新,所以根本不能負荷政府重要機關日益龐大的班公空間與設備需求,這些增加的電路設備、排水系統還是敲敲打打都對古蹟建築是沉重的負荷、也是加速老化與毀壞的元凶。

所以應該將這些辦公單位遷出古蹟,然後將古蹟進行裝潢整修,轉變成博物館,從此以後對大眾開放。如此一來,台北市將擁有超越各個亞洲重要城市的第一個首都博物館家族,這些博物館可以進行各種水平整合與串連,其規模與氣度就能讓台灣擁有躋身國際都會的重要文化資財,而台灣未來轉型成無污染工業國,文化觀光產業應該是我們最重要的發展方向,而我們已經有這樣的資源,只是看我們有沒有意識到而已。

我聽到以後就已經沸騰了,畢竟台北市古蹟與博物館一直都是我這幾年最關懷的議題,打造台北成為文化之都與博物館之都更可以說是我的一生旨趣所在(握拳)!所以我馬上就浮現了以下這些重要古蹟與博物館的對應。

一、北門區
台鐵舊舍:台灣鐵道博物館(夭壽台鐵數十年來不管重要古蹟台鐵舊舍任其日曬雨淋,說要打造鐵道博物館到現在連個屁都沒有)


台北郵局:台灣郵政博物館(重慶南路的郵政博物館遷回古蹟,郵政總局業務應該回歸金山南路)


撫台街洋樓:攝影博物館(就位在博愛路延平南路攝影器材街上)


台灣博物館:台灣自然史與人類學博物館

三井物產株式會社與勸業銀行舊館(原土銀):台灣人類學博物館分館


二、中央區
台灣銀行:台灣金融博物館、貨幣博物館


總統府:台灣史博物館、博物館學會、首都博物館家族行政中心

司法院:台灣律政博物館


交通部:運輸博物館


電信局:台灣電信博物館


國軍英雄館改建:台灣軍事與戰役博物館

三、東門區
台大醫院舊館:台灣醫學博物館


台北賓館(總督官邸):故宮博物院市區分館(故宮的展品六萬多件至今只展出不到一萬件,將其中的數百件移到市中心的分館,好比鎮館之寶的其中一兩件當作主打展品,拉攏帶動周邊效應,作為博物館家族賣點核心,吸引外國遊客就近參觀周邊博物館家族,而且總督官邸光是建築與園林本身就是無價瑰寶)


中正紀念堂:台灣民主運動博物館

監察院(原台北州廳):台北都市規劃願景館



四、南門區
公賣局:台灣菸酒公賣博物館


台灣教育會館:台灣教育博物館




這些首都博物館群,以目前的二二八公園、府前廣場的超大開放空間串連成一個台北核心區的首都博物館群,由凱達格蘭大道、博愛路、重慶南路、公園路等軸線相互貫通,南可串連植物園、布政使司衙門、南海學園,東可連接濟南路教會、市長官邸、台大醫學院、法學院,西可連接西門紅樓、電影主題公園,北可連接大稻埕老街、建成圓環、當代藝術館、光點電影院等等,更遠可以串連大龍峒古蹟區、圓山風景區、還有士林官邸、故宮、天文館、科學教育館等觀光重鎮。

至於博物館家族,可以用發行聯票或是任選三館、五館、十館的優惠價來行銷,並且用明星博物館帶動其他小館,發揮帳篷效應,可收水平整合之綜效!!



至於那些辦公處室搬哪去?我想行政院以北的中央官舍集合區(原台鐵路廊都市重劃)應該是個好地點,將各部會處室集中,也能夠整合行政效率,畢竟在未來台灣人民需要的是小而精、高效率的政府,而不是排場大、官威響,速度永遠在比慢的政府。



我想雖然我這麼認真,但應該沒有人會想去執行,畢竟誰握有權力會想放棄?有舒舒服服派頭十足的官廳,誰要委身在辦公大樓裡??哪天真有領導者願意將文化產業與國家前途放在個人利益之前,那還真是天佑台灣啊!!